我区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当前的工作
一、我区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时间为2013—2015年。市委市政府分解下达我区对口帮扶云浮市所属罗定市10各镇街的15个贫困村、1532户帮扶户、6497人帮扶人口。
(二)我区安排区直单位、镇(街)和各级驻区单位59个开展对口帮扶;派出扶贫开发工作驻罗定市工作组一个,干部3人和驻贫困村工作组15个,干部30人常年派驻开展扶贫开发“双到”工作。
(三)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目标任务。通过与“双转移”相结合采取“一村一策 一户一发”等措施,开展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 责任到人”工作,到2015年,被帮扶的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年全省农村人均纯收入的45%,并实现稳定脱贫;贫困家庭成员按规定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成员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贫困户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不因贫困辍学,考上高中和高等学校的子女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建和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全部完成。2、到2015年,对口帮扶村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或超过5万元;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村庄环境整洁,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改变落后面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进一步增强。(区实施方案)
二、我区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当前具体任务
(一)落实领导班子责任制。“一把手”有定点帮扶的贫困户,每年2次以上到帮扶村检查指导工作;其它班子成员每个季度有1人次以上到扶贫村检查指导工作;在市、县级以上主要媒体及扶贫简报上宣传扶贫工作。
(二)落实贫困户结对帮扶责任人并在村委会张榜公示。
(三)制定落实贫困村三年扶贫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贫困户三年扶贫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四)建档立卡。建立贫困村、贫困户帮扶记录簿,及时准确录入扶贫信息系统。
(五)按时填报扶贫项目建设和统计报表。
(六)制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七)落实年度帮扶资金投入。1013、2014、和2015年落实投入帮扶资金分别为2250、3000、3750万元。
(八)完成300户贫困户住房改造。
(九)帮助贫困户子女完成学业。
(十)实现贫困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
(十一)实现贫困户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
(十二)实现村安全饮水率达100%。
(十三)完成村委会至300人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底化里程53.27公里。
(十四)实现扶贫户增收脱贫。2013年扶贫户人均纯收入比上年(3480元)增长15%;2014年扶贫户人均纯收入比2012年(3480元)增长60%;2015年扶贫户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当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5%及以上。
(十五)贫困村到2015年实现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当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
(十六)贫困村集体经济到2015年实现稳定收入(10年以上)达到5万元以上。
(十七)帮助扶贫户劳动力农业技能培训,提高种养水平。
(十八)帮助扶贫户劳动力非农培训,实施“一人转移就业,一家脱贫”措施。
(十九)帮助贫困村建设一批公共设施和改善村委会办公条件。到2015年建有卫生室、小型活动场所、定期组织清运的垃圾收集设施和独立框架结构的村委会。
(二十)帮助贫困村建设一批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完成“三面光”沟渠4500米以上,建设坡头、水闸、泵站等设施。
(二十一)帮助贫困村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扶贫户参加产业化生产。
(二十二)帮助贫困村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培育了带动占农户30%以上的农户参与且参与农户从中得到的收入占农业生产收入40%以上,生产规模(面积)较大并实现产业化生产经营主导产业。
(二十三)帮助、组织扶贫户参加农业产业化经营。扶贫户参加农业产业化2013年达到30%,2014年达到60%,2015年达到100%。
(二十四)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建立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制度;建立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并每年进行绩效评估;建立不少于30万元扶贫发展资金并有管理制度(参照互助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