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APEC商务旅行卡
APEC商务旅行卡系根据APEC商务旅行卡(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中文全称“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行卡”,以下简称旅行卡)计划,经过申请批准,由APEC范围内各经济体的相关商务人员持有,可直接出入各APEC经济体的旅行证件。
迄今为止,澳大利亚、文莱、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秘鲁、菲律宾、中国台北、泰国、巴布亚新几内亚、新加坡、越南、墨西哥、俄罗斯参加并实施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美国、加拿大为旅行卡持有人提供入境专用通道的待遇。根据外交部的规定,我国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台北之间人员往来仍按现行办法办理,互不适用该卡。
旅行卡适用的16个经济体如下:AUS澳大利亚、BRN文莱、CHL智利、CHN中国、IDN印度尼西亚、JPN日本、KOR韩国、MEX墨西哥、MYS马来西亚、NZL新西兰、PER秘鲁、PHL菲律宾、PNG巴布亚新几内亚、RUS俄罗斯、SGP新加坡、THA泰国、VNM越南。
二、对象和条件
(一)三水区企业申请办理旅行卡范围拟定为下列条件:
1、申办企业必须与16个APEC经济体(最好2—3个以上经济体)有实质性的经贸交往活动;
2、申办企业为加工制造或货物进出口、金融、网络科技、教育、物流、旅游、法律、会计以及工程建筑类等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含上市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二)属以上申请范围企业的中方(大陆)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前3条为必须条件,后1条为参考条件):
1、无犯罪记录,无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经济体的拒签记录。
2、须持有由所属企业购买的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3、应为所属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夫妻关系只能一人申请;财务、人事部门负责人,秘书、办公室主任等无需经常出国从事商务活动的职务不予受理。
4、因业务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具有连续两年以上、前往APEC两个以上经济体(港台除外)、总次数达4次以上的出入境记录。
三、办理程序和材料(如有更新,请以本局网站公布为准)
申请旅行卡,申请人应由所属企业经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促部门加具意见后向区外事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三水区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所需材料
(一)书面材料
(二)电子版文件
四、《三水区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三水区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办、发放、管理工作由三水区外事部门统一负责。
第二条 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请、领用、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第三条 持卡人应遵守外事纪律,尊重国际礼仪、习惯,遵守到访国家法规,维护国民形象,如期返国。
第四条 持卡人应遵守《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实施细则》、《广东省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暂行)》。
第五条 APEC商务旅行卡的领用、使用及归还。
(一)各企业APEC商务旅行卡专办员凭申请企业出具的《三水区APEC商务旅行卡领用函》(附件10)(企业负责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到区外事部门领取APEC商务旅行卡。
(二)APEC商务旅行卡仅限持卡人使用,持卡人在进出各国时如遇到问题,应积极应对,可联系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寻求协助,回国后将有关情况报区外事部门。
(三)各企业须在持卡人回国后10天内将旅行卡交回区外事部门统一保管,并将持卡人护照原件(或护照出入境记录复印件)交区外事部门核对出访记录。持卡人因故未出境的,应在决定取消出访任务之日起10天内将旅行卡交回区外事部门。持卡人推迟出访的,应书面知会区外事部门推迟出访的缘故及具体出访时间。
(四)各企业须详细登记所属APEC商务旅行卡的使用情况和效果,并将使用记录登记表等有关资料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每季度书面报送区外事部门,即每年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前各报送一次;使用记录登记表的电子版文件也同时报送至区外事部门电子邮箱。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区外事部门报请上级部门吊销持卡人的旅行卡:
(一)旅行卡有效期间内,持卡人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其所属企业认为持卡人不宜继续使用旅行卡,并向区外事部门提供书面申请的;
(二)旅行卡遗失或毁损的;
(三)持卡人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资信出现不良变化或涉及经济纠纷、刑事案件等,不再符合持卡人所应具备资格的;
(四)持卡人不遵守旅行卡管理规定的;
(五)持卡人多次持卡以非商务目的出入有关经济体的(APEC商务旅行卡只能用于商务目的,不得用于旅游、留学、探亲等非商务目的);
(六)外事部门认定的其它不符合继续持卡规定的情形。
第七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区外事外事报请上级部门视情况对相关企业采取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其申请资格等措施:
(一)企业或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申办,隐瞒申请人真实身份或为非本企业人员办理的;
(二)企业因管理不善导致旅行卡遗失、毁损或被冒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持卡人出走或出访滞留不归,其所属企业知情不报或故意拖延不报的。
第八条 企业或持卡人利用旅行卡从事非法移民、走私、贩毒等违法活动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条 区外事外事负责对APEC商务旅行卡的使用进行监督,不定期对有关企业使用旅行卡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九条 本办法由三水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解释。
五、关于受理三水区企业申请自行保管APEC商务旅行卡的通知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便利企业管理和使用APEC商务旅行卡,方便企业更好地拓展亚太市场,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三水区外事部门自此通知发布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受理企业自行保管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请。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可自行保管APEC商务旅行卡,并承担有关管理责任,接受各级外事部门的监管。
三水区外事部门在接到企业提交的以下材料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于10个工作日内核定是否同意申请企业自行保管APEC商务旅行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我区已申领APEC商务旅行卡的企业均可向区外事部门提出申请自行保管APEC商务旅行卡。
二、受理条件
申请自行保管APEC商务旅行卡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有完善的硬件保管设备。APEC商务旅行卡是重要的出国证件,保管设备(如金属保险柜)需具备防火、防盗、防潮功能,确保APEC商务旅行卡得到妥善的保管。
(二)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企业需制定完整有效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对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请、审批、领用、缴还和保管等措施,并做好登记造册手续。
(三)有专人负责管理。企业需指定一至两名具责任心和证件管理经验的行政人员负责APEC商务旅行卡的保管工作,明确领用的企业审批负责人,并落实管理责任。
外事部门可实地抽查企业受理条件的落实情况。
三、受理材料
区外事部门在接到企业提交的以下材料后,开始受理其自行保管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请。
(一)申请公函。企业需依照上述三个受理条件的要求,说明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提出自行保管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请,并明确自觉接受外事部门的指导和检查。申请公函以正式信笺纸打印,并由法人签署,加盖企业公章。(附件11)
(二)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制度文件。企业需提交关于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制度文件,明确对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请、审批、领用、缴还和保管等措施,落实领取程序和管理职责。(附件12)
(三)企业已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情况一览表(附件13)。
(四)APEC商务旅行卡保管员和企业分管领导登记情况表(附件14)。
为确保APEC商务旅行卡能够得到严格的保管和合理的使用,被批准为自行保管APEC商务旅行卡的企业需于每年年底向区外事部门提交管理情况报告,说明一年来APEC商务旅行卡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并接受区外事部门不定期对其旅行卡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区外事部门根据企业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报告反映的情况、抽查的情况和其他渠道了解的情况,审定企业是否可予继续自行管理APEC商务旅行卡。
区外事部门如发现企业因管理不善导致APEC商务旅行卡遗失、损毁或被冒用并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持卡人出走或出访滞留不归,而其所属企业知情不报或故意拖延不报情形的,将报请省外办及至外交部视情对相关企业采取通报批评、暂停甚至取消其申请及管理APEC商务旅行卡资格等措施。
本办法由三水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受理部门
三水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人民三路139号区政府大院1号楼301室
电话:0757-87733819 传真:0757- 87733819
网站:http://www.ss.gov.cn
三水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
附件6.公司经营情况说明(需由所在区或镇街经促部门加具意见及加盖公章).doc
附件8.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事项表(只需填写一、三、四项内容).doc
附件11.申请自行管理APEC商务旅行卡公函(参考样式).doc
附件12.自行管理APEC商务旅行卡制度(参考样式).doc
附件14.APEC商务旅行卡保管员及领用签批负责人登记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