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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休闲公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6-09-30 14:54:00 来源:三水区白坭镇政府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930日至2016101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三水区白坭镇人民二路26号,邮编:528131

联系电话:0757-87563090

    真:0757-87566001

电子邮箱:bnhuanbao@foxmail.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休闲公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黄金大道13

环评机构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在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黄金大道13 号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公园进行绿化提升改造,翻新园内篮球场,更换园内健身设施等,均在原有公园红线范围内进行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为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总占地面积约20446.7 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施工过程主要产生施工废水,施工场地必须建设足够容积的三级沉淀池,引导工程废水进入三级沉淀池,工程废水尽量重复利用;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环境,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环保管理。

2、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有扬尘和沥青烟气。施工期间应采取工地洒水、冲洗运输车辆和围蔽施工等有效的控制措施降低工地扬尘;对机动车运输过程加强管理,尽可能用蓬布遮盖,以防洒漏。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产生噪声、振动的工艺和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并严格限制工作时间,夜间11点到次日早上7点及中午12点到下午2点期间禁止施工。确保产生的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夜间55dB)。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建筑废物不得随意倾倒,在运输过程中要做好防撒漏措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应交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不得随意乱倾倒。

5、项目运营期间生活污水经处理排入白坭镇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噪声主要来源于泳池水泵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源强约75~85dBA)。采取有效的隔音、减震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除西北面外的其余边界)和4 类(西北)标准。固体废物为一般城市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016年9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