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奇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奇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环境保护局
邮编:528137,联系电话:0757-87388020,
传真:0757-876520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奇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奇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溪村委会小迳村“牛路”(土名)之三 |
环评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溪村委会小迳村“牛路”(土名)之三(地理坐标为北纬23°15'4.52",东经112°58'43.55")。项目2019年5月15完成《《佛山市奇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1944060700000214),现有项目年产铝合金门窗5.6万平方米。扩建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扩建项目在原厂区内完善铝门窗生产工艺、并新增年产铝合金幕墙2.4万平方米。扩建前后全厂劳动定员不变,共计110人,均在项目内就餐,约50人在项目内住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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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两者较严值,经市政管网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组装、注胶、固化工序总VOCs收集后经治理设施治理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浓度限值和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高空排放。食堂设有2个灶头,油烟经收集采后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小型标准要求。加强车间内通风,焊接烟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的限值。 (三)项目必须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五)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环境安全,项目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六)规范设置排污口,所有排放口、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等应按《三水区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三环〔2014〕126号)要求执行。 (七)项目主要产污工序(组装、注胶、固化)及主要治理设施安装高清视频监控,并与我局在线监控平台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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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