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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实施厨余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的试行通告

发布时间:2020-06-30 18:04:11 来源:本网-三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字号:

佛山市三水区实施厨余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的试行通告


广大餐饮服务业、酒店、学校、企业及党政群机关:

  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行为,切实改善城市环境,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佛山市三水区推进厨余垃圾集中收运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全区餐饮服务业、酒店、学校、企业及党政群机关产生的厨余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述厨余垃圾,是指以有机质为主要成分,具有易腐烂发酵发臭等特点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产生的家庭厨余垃圾和餐饮服务业、酒店、学校、企业及党政群机关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区餐饮服务业、酒店、学校、企业及党政群机关产生的厨余垃圾应分类存放,由三水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统一上门收运,每天收运时间为9:00—12:00、13:00—18:00,各厨余垃圾产生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的收运工作,做到厨余垃圾日产日清。

  三、厨余垃圾产生单位、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堆放厨余垃圾,不得将厨余垃圾投放或者排入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排水管道等市政公共设施及农田、河道、等场所;不得将厨余垃圾交由未经许可的单位(个人)收集、运输和处置;不得将厨余垃圾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或饲养畜禽。对擅自处理、偷倒厨余垃圾等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

  四、欢迎广大市民对全区厨余垃圾产生单位、个人随意倾倒、抛洒、堆放、销售厨余垃圾,污染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予以举报,有关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并视情况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监督举报电话——

  佛山市三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12319

  特此通告




佛山市三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