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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佛高区三水园)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15:04:55 来源:本网-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以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2021年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佛高区三水园)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乐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乐平镇府前路1号,邮编:528137;电话:87392605、传真:8739260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各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

  (一)多渠道主动公开信息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聚焦各级工作部署,围绕“六稳”“六保”,大力推进“双区”建设,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抓好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镇街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233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354条。二是充分发挥政务微信公众号、党政主流媒体等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优势,提升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服务水平。其中,依托省委机关客户端——“南方+”平台推出217则优质内容。2021年,“畅享乐平”微信公众号推出信息393期、2293条;在各级媒体刊发乐平镇报道1092篇,其中专题策划109篇,我镇推荐上学习强国的有99篇。

  (规范化、标准化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广东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启用新版依申请公开系统的通知》及时修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和网址链接。二是持续做好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落实,督促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三是及时做好本单位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公开。

  (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配合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进一步将镇政府网站及数据迁移至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二是召开工作会议,深入调查摸底,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及市民使用便利角度,对同一平台多个账户的政务新媒体整合优化要求。全镇政务新媒体账号数量由原来的7个压减为3个,有效提升我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四)不断改进政策发布解读方式,切实增强回应公开效果一是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各部门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在政策公布时同步开展解读工作,做到政策性文件、解读方案及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二是通过畅享乐平微信公众号、南方+、学习强国广东频道及时对2021年镇党代会、人大会议确立的未来发展思路通过图文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及时解读,鼓励部门通过撰稿解读、媒体深度报道、制作宣传册、动画宣传片、举办专题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解读企业发展和民生问题等领域的重要政策。其中利用“畅享乐平”微信视频号、乐平电视站视频号发布短视频193条。三是高质量举办“对话民生”,节点性举办9场新闻发布会,增强政府与公众互动互信,促进社会民生热点问题有效解决。同时,通过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市长直通车、区网络舆情处置指挥平台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4426宗。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2021年协助区政府办公室办理依申请公开2宗。

  (持续做好监督保障。一是按照分工调整,及时调整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班子成员,并将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到各部门按职责落实。二是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网民留言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内容纳入镇机关绩效考核范畴。三是加强日常监测,发现存在网站栏目未及时更新、链接打不开、访问异常等情况,及时自查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6.0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在各项业务和政策解读工作中,存在文字多、图文少,需进一步提升解读政策和办事流程的宣传形式;二是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差距。为此2022年,一是创新解读方式方法,鼓励业务部门加大媒体宣传,采取形象化、通俗化的图解方式,提升政策和业务的知晓率和透明度;二是积极组织人员参与各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和时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意见建议58件、办复率100%;办理各级政协提案18件、办复率100%。2021年未发生信息处理情况,故无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