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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耀华智玻(上海)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节能玻璃深加工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6-07-29 17:19:31 来源:本网-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号:大中小】 分享至:


  耀华智玻(上海)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节能玻璃深加工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根据耀华智玻(上海)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的节能报告和书面承诺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租赁2个生产厂房,引进全自动切割机、磨边机、清洗机、钢化炉、中空线、夹胶线和均质炉等主要工艺设备,预计项目建成后,年深加工节能玻璃85万平方米(其中,高端幕墙玻璃45万平方米,精品家装玻璃40万平方米)。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918.83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561.29万千瓦时;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2.26千克标准煤/立方米。项目碳排放主要指标:项目建成后,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6774.33吨,其中二氧化碳间接排放量不高于6774.33吨;项目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不高于0.0080吨二氧化碳/平方米。

  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