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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7-87727832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化、宣传、接待、后勤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材料的起草,进行综合性调研;负责承担有关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投诉、热线咨询的受理、处理和反馈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行政办公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群、党风廉政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职称评聘等工作;指导全区住建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联系电话:0757-87720502
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工作;负责重要政策的研究及评估分析;组织开展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领域重大课题调研论证和决策咨询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审核规范性文件和执法文书,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组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协同业务科室对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组织查处上级交办、跨区域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负责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和普法宣传顾问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协助窗口管理,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综合审批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效能的督办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宣传工作。
三、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区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7-87720502
督促检查住建和水利行业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贯彻落实情况;拟订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农村自建房,下同)、人防工程、供排水工程(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下同)和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建设、人防工程建设、供排水建设和水库、堤防、水闸等建筑、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指导全区房屋建筑、供排水施工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指导编制房屋建筑工程、人防工程、供排水工程和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工程、人防工程、供排水工程和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供排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拟订全区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袋装水泥、袋装预拌砂浆、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的监督管理。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建筑工程、人防工程、供排水工程和水利工程的综合检查。
四、城乡建设股
联系电话:0757-87731807
负责规范、指导城乡建设的工作;指导住建领域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参与村镇规划等相关规划审核,指导村镇建设、全区宜居城乡创建、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更新调查研究,起草全区城市更新规范性文件,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组织全区城市更新的统筹管理、考核督查、宣传教育和指导培训。
五、建筑业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7-87719236
负责建筑市场监管及对应的执法处罚。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立建筑业市场和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实施建筑行业相关资质管理规定(含工程造价咨询的行业资质管理)。指导实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不含农村自建房)相关政策法规。协助处理房屋建筑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等矛盾纠纷。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包括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标后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建筑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勘察设计、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的地方性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施工图和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项目抗震设防技术工作,组织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超限高层建筑抗震和人防工程技术审查。负责建设科技管理工作,开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的推广、管理工作。统筹房屋安全鉴定市场监管和行业监管。指导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负责行业职业资格监管服务工作,指导行业注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六、房地产和住房保障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7-87704363
负责廉租房、公租房租赁资格审核和年审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各镇(街道)直管公房的租赁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和管理制度的调研、制订工作;对各镇(街道)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评。负责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和相关协调工作,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指导各镇(街道)做好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掌握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落实促进本地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监督全区房地产开发经营、中介服务等相关工作(含房地产行业资质管理、房地产价格评估企业的监管)。建立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业诚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七、房屋和物业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7-87718920
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小区建设、房屋安全使用、房屋白蚁防治工作。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管理物业管理行业。负责监督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八、燃气发展和监管股
联系电话:0757-87727506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镇燃气管理、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行业管理规定;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城镇燃气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城镇燃气工程建设;指导、协调、监督区内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区内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的重大问题;拟订区城镇燃气、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安全培训和安全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城镇燃气经营及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管理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相关行政许可审批及安全监管工作事项;依法查处危害城镇燃气和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指导、协调车用加氢站建设、营运和安全监督工作。
九、供排水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7-87720031
负责供排水行业管理和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镇排水体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等工作。负责供排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供水企业运行安全工作。指导监督供水企业的供水水质、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供水企业节约用水工作;监督排水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全区水浸黑点治理工作。组织实施治污设施建设,统筹全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网的规划、建设、质量监督、验收、管理维护工作。
十、水利建设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7-87726681
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制定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审核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组织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承担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并指导资金使用。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江海堤围、水库、水闸、引水工程的除险加固等建设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大中型灌排工程、涝区治理工程的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水电站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水利保障工作。
十一、水政水资源管理股(区水政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0757-87731511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编制发布区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指导地下水相关开发利用、水资源管理保护、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节水灌溉。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全区水政监察工作;负责辖区内涉水违法案件立案查处、执法巡查、协调水事纠纷等工作;负责对区内水事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十二、河道设施运行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7-87733513
指导水利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洪水防御旱灾抗御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指导跨流域、跨区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导监督跨区域跨流域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河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河道采砂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审查湖库改建和扩建;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水土流失的监管,协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区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及验收备案。落实移民安置政策,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指导监督全区水库移民(含三峡工程迁入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组织实施河道漂浮物打捞和清理等工作。
十三、水旱灾害防御股
联系电话:0757-87772516
组织指导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防护标准、洪水防御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负责监督水利工程防洪抗旱责任制落实,指导水利工程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抢险物资储备和工程抢险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统计水利设施受灾情况,指导实施水利工程应急度汛项目。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十四、消防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7-87718985
负责我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及相关日常业务。
十五、河湖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7-87729020
统筹、协调和推动全区河湖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原则,拟订区内主要河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承担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并组织实施考核、督察、验收和信息共享等工作。
十六、水环境治理股
联系电话:0757-87715057
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全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水环境治理专项规划、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年度工作任务及实施计划,采取措施按期达标;参与拟订全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和政策标准、规划计划,统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具体组织实施河道整治、河道清淤、水体治理、防洪排涝、水源保护等项目建设工作;承担河涌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和水生态修复工作;统筹、指导全区内河涌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各责任单位加强内河涌的整治,制定分解有关单位的目标责任,并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统筹提出全区治水(污)资金需求、相关资金分解安排调配建议,并指导监管资金使用。